一位頗為肥胖的病人請醫生開一種藥,使自己得以安眠。他說:“我睡覺的時候,嘴巴總是合不攏,太痛苦了。”
醫生觀察了一會兒,對病人說:“實在抱歉,沒有任何藥能解決你的問題。因為你目前的肥胖,使
你的皮膚顯得太少,當你一閉上眼,你的嘴巴就被拉開了。”
有個女人很漂亮,卻嫁了一個丑陋的男子。當這個女人懷孕時,她看著自己的丈夫抱怨說:“如果我的孩子像你,你真該詛咒呀!”她丈夫回答說:“如果我的孩子不像我,你才是該祖咒的!”
一個學生下課時間他的老師:“老師,今天你教我們什麼了?”
“你怎麼提出這個問題?”老師問。
“因為爸爸今晚肯定要問我這個問題。”
德寇飛機正猛烈地轟炸倫敦。一個人乘坐出租汽車回家,有好幾次炸彈險些命中這輛汽車。到家時,他對司機說:“請進來跟我喝杯酒吧,朋友,我們今天非常幸運。”“是的,先生。”司機答道:“一路上沒有遇到紅燈。”
在第二屆世界杯賽,德國隊和奧地利隊爭奪第三、四名比賽時,球賽已經開始數分鐘,意大利裁判才發現兩支球隊的隊服顏色一樣,難以辯認,於是立即叫停,要求一方球隊去換服裝。
一個女孩子一直暗戀著一位醫生,她為了想見到這位醫生同時引起他的注意,所以每天都去找這位醫生看病。可是,這一個星期以來這個女孩都沒出現,醫生正覺得奇怪時,她終於又出現在醫院門口了。醫生很好奇地問她為什麼這幾天都沒來?女孩答道:“因為我生病了。”
一大早,鄉下的老頭到城裡去看兒子,在路上把腰扭傷了。在醫院裡挂號時拿了個“1”號,這時候大夫還沒有上班,於是老頭就在門外等。過了一會,大夫來了在屋裡喊“一(yao)號!”。老頭不知道在喊自己,就沒有做聲。大夫喊了兩聲,見沒有人答應就往下喊了。老頭見比自己後來的都一個個進去了,很生氣。
瞅著一個空子就進去問大夫:“我是1號怎麼還排在別人後面?”大夫看了挂號單說:“1就是一(yao),以後記好了”然後問老頭哪裡疼。老頭開口就說:“1疼”。大夫還算聰明,楞了一下就明白了,診斷完後就叫老頭去打針。
“親愛的阿貝,我今年四十四歲。我在想,要是能
遇到一個年齡同我相似而沒有任何壞習慣的男人就
好了。”
“親愛的阿芬,我也在這樣想。”
第一層,拔舌地獄
凡在世之人,挑撥離間,誹謗害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辯,說謊騙人。死後被打入拔舌地獄,小鬼掰開來人的嘴,用鐵鉗夾住舌頭,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長,慢拽...後入剪刀地獄,鐵樹地獄。
第二層,剪刀地獄
在陽間,若婦人的丈夫不幸提前死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為她牽線搭橋,那麼你死後就會被打入剪刀地獄,剪斷你的十個手指!更不用說她的丈夫還沒死,就向《水滸》中的王婆,潘金蓮本無意勾引西門慶,王婆卻唆使她討好西門大官人,並贈予她毒藥,毒害武大郎。且不說潘金蓮,西門慶下場如何,單講這王婆子,剪刀地獄夠她一戧
第三層,鐵樹地獄
凡在世時離間骨肉,挑唆父子,兄弟,姐妹夫妻不和之人,死後入鐵樹地獄。樹上皆利刃,自來人後背皮下挑入,吊於鐵樹之上。待此過後,還要入拔舌地獄,蒸籠地獄
第四層,孽鏡地獄
如果在陽世犯了罪,即便其不吐真情,或是走通門路,上下打點瞞天過海,就算其逃過了懲罰(不逃則好)還有犯罪在逃之犯人,逃亡一生也終有死那天吧?到地府報道,打入孽鏡地獄,照此鏡而顯現罪狀。然後分別打入不同地獄受罪。
第五層,蒸籠地獄
有種人,平日裡家長裡短,以訛傳訛,陷害,誹謗他人。就是人們常說的長舌婦。這種人死後,則被打入蒸籠地獄,投入蒸籠裡蒸。不但如此,蒸過以後,冷風吹過,重塑人身,帶入拔舌地獄。
第六層,銅柱地獄
意縱火或為毀滅罪証,報復,放火害命者,死後打入銅柱地獄。小鬼們扒光你的衣服,讓你裸體抱住一根直徑一米,高兩米的銅柱筒。在筒內燃燒炭火,並不停扇扇鼓風,很快銅柱筒通紅...嘛感覺?看過《封神榜》嗎?蘇妲己的炮烙?看到此你肯定激靈一下。
第七層,刀山地獄
褻瀆神靈者,你不信沒關系,但你不能褻瀆他;殺牲者,別提殺人,就說你生前殺過牛呀,馬呀,貓,狗,因為它們也是生命,也許它們的前生也是人或許還是你的...因為陰司不同於陽間,那裡沒有高低貴*之分,牛,馬,貓,狗以及人,來者統稱為生靈。犯以上二罪之一者,死後被打入刀山地獄,脫光衣物,令其赤身裸體爬上刀山...視其罪過輕重,也許“常駐”刀山之上。
第八層,冰山地獄
凡謀害親夫,與人通*,惡意墮胎的惡婦,死後打入冰山地獄。令其脫光衣服,裸體上冰山。冷~另外還有賭博成性,不孝敬父母,不仁不義之人,令其裸體上冰山。潘金蓮定在!
第九層,油鍋地獄
賣淫嫖*,盜賊搶劫,欺善凌弱,拐騙婦女兒童,誣告誹謗他人,謀佔他人財產,妻室之人,死後打入油鍋地獄,剝光衣服投入熱油鍋內翻炸,啪,啪直響!依據情節輕重,判炸N遍...有時罪孽深重之人,剛從冰山地獄裡出來,又被小鬼押送到油鍋地獄裡暖和暖和...
此為上九層,即東地獄,雖叫法與酆都略有不同,可見地獄何其多也,並非董某手誤。而《水陸全圖》中的下九層的西地獄,則更為殘酷...
平常人們所說的十八層地獄,數目是對了,但從意義上卻不見得理解。《十八泥犁經》中講到這十八層的差別,最主要不在於空間的上下,而在於時間和刑法上的不同,尤其時間上。
若與陽世的時間比較,第一層地獄是以人間的三千七百五十年為一年,在這裡的眾生必須在此生活一萬年,想要早死一天都不行,而這一萬歲就相當於陽間的一百三十五億年。而由於地獄的時間和壽命都是依次倍增的,所以,到了第十八層地獄,便以億億億年為單位,如此長期的受刑時間,可說是名符其實的萬劫不復,痛苦和殘酷的景象,是世人所難以想像和理解的
第十層,牛坑地獄
這是一層為畜生申冤的地獄。凡在世之人隨意諸殺牲畜,把你的快樂建立在它們的痛苦上。那麼好,死後打入牛坑地獄。投入坑中,數隻野牛襲來,牛角頂,牛蹄踩...(本人認為是最舒服的一層了。)另據記載,與之相反的還有名為“刀船地獄”的,未在此十八層地獄之列,後面將補充。
十一層,石壓地獄
若在世之人,產下一嬰兒,無論是何原因,如嬰兒天生呆傻,殘疾;或是因重男輕女等原因,將嬰兒溺死,拋棄。這種人死後打入石壓地獄。為一方形大石池(槽),上用繩索吊一與之大小相同的巨石,將人放入池中,用斧砍斷繩索...
第十二層,舂臼地獄
此獄頗為希奇,就是人在世時,如果你浪費糧食,糟踏五谷,比如說吃剩的酒席隨意倒掉,或是不喜歡吃的東西吃兩口就扔掉。死後將打入舂臼地獄,放入臼內舂殺。希奇的是如果你吃飯的時候說話,特別是臟話,穢語,罵街,死後同樣打入舂臼地獄受罪。所以提醒大家,吃飯的時候最好不要說話,特別是罵街。
第十三層,血池地獄
凡不尊敬他人,不孝敬父母,不正直,歪門邪道之人,死後將打入血池地獄。投入血池中受苦。我也不大明白,這裡說凡難產,吐血,流血而死(見紅而死)之人,死後也投入血池中受苦?
第十四層,枉死地獄
要知道,作為人身來到這個世界是非常不容易的,是閻王爺給你的機會。如果你不珍惜,去自殺,如割脈死,服毒死,上吊死等人,激怒閻王爺,死後打入枉死牢獄。就再也別想為人了。我勸戒在世的人,遇到多大的困難,也要頑強的活下去,自殺是懦弱的表現。特別是那些殉情的傻小子們。
第十五層,磔刑地獄
現在不多見了,不過此罪過很大。即挖墳掘墓之人,死後將打入磔刑地獄,處磔刑。
第十六層,火山地獄
這一層比較廣泛,損公肥私,行賄受賄,偷雞摸狗,搶劫錢財,放火之人,死後將打入火山地獄。被趕入火山之中活燒而不死。另外還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趕入火山之中。(這層應該人滿為患了。)
第十七層,石磨地獄
糟踏五谷,賊人小偷,貪官污吏,欺壓百姓之人死後將打入石磨地獄。磨成肉醬。後重塑人身再磨!另外還有吃葷的和尚,道士皆如此。
第十八層,刀鋸地獄
偷工減料,欺上瞞下,拐誘婦女兒童,買賣不公之人,死後將打入刀鋸地獄。把來人衣服脫光,呈“大”字形捆綁於四根木樁之上,由襠部開始至頭部,用鋸鋸斃。
據說如今又增加了第十九層地獄:具體裡面的情況還不得而知,是為那些看帖不回帖的人准備的,希望那些不回帖的人進去後回個消息。
更恐懼的被關押的時間:
十八地獄是以受罪時間的長短,與罪行等級輕重而排列,若隨最短時間的光就居地獄之壽命而言,其一日等於人間三千七百五十歲,三十日為一月,十二月為一年,經一萬歲,也就是人間一百三十五億年,才命終出獄,逐次往後推,每一地獄各各比前一地獄,增苦二十倍,增壽一倍,到了十八地獄時,簡直苦得無法形容,並也無法計算出獄的日期了。
某就像無法判斷一個貌似健康的人是否有肝炎一樣,我們也無法判斷一個看上去很正派的人是否有婚外情。肝炎與婚外情當然沒有關系,但時至今日,它們共通的一點是,都一樣地流行和泛濫。
這本是一個愛情萎靡的年代,年輕人的愛情越來越不像回事,婚外情卻大放異彩,有愈演愈烈之勢。愛情自由得沒了譜,驚動了神聖的《婚姻法》。
但是,有誰能說,告別愛情已逝的婚姻,與自己所愛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重大過錯”、就是非法的呢?
幸好有偉人的那句話撐腰,“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一些不愛情離婚的人才不至於像多年以前那樣,失去名譽、前程和財產。而不久的將來,這樣的人就要在時間和財產上付出代價了。
代價當然是要付的,這是因為要對與自己共同生活過的人有所安排和交代,是責任心和道義使然。
然而,且慢,還要分居三年。離婚的人多數已不年輕,大好年華已所剩無幾,卻還要讓寶貴的生命消耗三年――彼此折磨,心無寧日。對於沒有婚外情的那一方,這難道不也是一種耽誤嗎?
多年以前,是不想離婚的那一方在拖,到後來,眾人都對這種“拖死他”的策略不以為然了。若新的《婚姻家庭法》得以通過的話,則是由它來把少數人不那麼高明的行為演變成法律行為。且不說在中國,一個家庭隻有一套房無法分居,即使能分居,三年一過,不是也得離嗎?
緣分已盡,何不好聚好散,放生別人,也為自己尋找新的機會,處於弱勢的一方能從有婚外情那方被拖得疲憊不堪的痛苦裡得到什麼呢?
這是一個是非標准越來越模糊的年代,好與壞,對與錯,並不是那麼黑白分明。與其致力於確定婚外情屬於非法,還要分居三年才可被判決離婚,不如去保障弱勢的一方在財產分割上真正地得益。曾聽說過的一個事例是,夫妻倆白手起家,艱苦奮斗十幾年,積聚的財富有上千萬。到頭來男的有年輕漂亮的新歡,要拋妻棄子(而且是三個)另筑新巢。而他的原配隻是個無一技之長的農村婦女,她沒有力量與他抗爭。離婚時,男的幾乎悉數轉移財產,女方和三個孩子得到的隻有區區40萬。這是值得新的《婚姻法》作出努力的地方。
無論是離婚自由的現在,還是離婚沒那麼容易的將來,愛情的力量仍然巨大,“致命的吸引力”仍然致命。對於追求美好愛情的人來說,付多少代價都可以在所不惜。不管是否非法,想離的始終會百折不撓地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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