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賣衣服的店鋪裡,有個打工妹要買一件衣服要三十元,當她拿錢時掉下一張壹佰元的錢,她沒有看見,但營業員已經看見了,打工妹隻拿出十元錢,對營業員說:“營業員小姐,我隻有十元錢,等一下我馬上把錢送來給你好嗎?”這時營業員想:你掉在地上有壹佰元,就是你不來,我也多了.就說:“好,好.你馬上送來.打工妹拿走了衣服後,營業員馬上把地上的錢拿起來.一看.是一張假幣.
我講的是一個真實的故事,當然信不信由你。
至於故事的來源,我可以告訴你。那是我現在的好友-胡倩過去的同學,一個名叫小思的女孩的父親親身經歷的。
故事發生在臨海。
小思的父親當時是一名計程車司機。有一天晚上不知什麼緣故,他比平時晚了許多也沒有回家,隻是開著車在城東那邊亂轉,尋找乘客。但一直沒有什麼人搭車。夜色漸漸地越來越濃,路上的行人也快看不見了。他看了看手表已經是十點鐘。“回家吧!”他想。正當他准備往回開的時候,突然前面有人攔車。小思的父親將車停了下來。
“殯儀館。”黑暗中看不清來者的臉,隻是感覺得到他身上所穿的那件白色的西裝,白得令人招架不住的耀眼與隱隱使人不安的恐怖。
車門被無聲無息地打開了。小思的父親往後山的方向駛去。通過觀後鏡,他依然看不清那人的臉。車內似乎有一股莫名的寒意襲來,他不禁渾身哆嗦。他的腦子有些渾渾地,想不到什麼,瞌睡似乎上來了。
到了殯儀館,車子剛剛停下,那白衣乘客便塞了一張百元大鈔給小思的父親。他不加思索地接下來,轉身找了97元給那人,開著車子回家了。
那晚上他睡得很沉,也沒有向家人提起過這事。
到了第二天醒來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了昨晚的事,覺得有些不太對頭。拿來了那張鈔票一看,居然是一張冥鈔。
中午,老張,他的一位在殯儀館工作的朋友,來到他家聊天。隻聽他說:“這年頭怪事可真是年年有,這不今天早上去查存尸房的時候,居然發現一具尸體手上竟拿著97元錢,真撞了邪…………”
小思的父親隻覺得頭皮發麻。
“那尸體……是不是穿著白色西裝?”
“正是!……你怎麼也知道?”
以上就是這件事的經過,後來這個故事就傳開了。隻要是浙江臨海人,都會知道這個故事。
兩位牧師每天都騎單車去上班,但有一天,其中一位牧師沒有騎單車,於是另一位 牧師就問他其中的原因,這位牧師說:“我也記不清了,我想是被偷了吧。“ 另一位牧師就告訴他念十戒,當念到“汝不可盜”時,就會有人承認偷竊了。 第二天、兩個牧師又見面了,那個牧師的車找到了,“你的車找到了啊,你是按我說的做的嗎?”一個牧師問。
丟車的牧師答道:“恩,不全是吧,我念叨十戒,當念到‘汝不可淫’時,我好象想起來我把車放到什麼地方了。“
甲生是一位勤奮好學的學生,他利用寒暑假兼職賺取學費。白天幫肉販割肉,晚上則到醫院工作。
某晚,有位老婦因急診要施行手術,由甲生用輪床推她進手術室。老婦看了甲生一眼,突然驚惶失色的狂喊:
「天啊!你是那個殺豬的,你要把我推到那啊!」
有一位牧師在講壇上說教,馬克・吐溫討厭極了,有心要和他開一個玩笑。“牧師先生,你的講詞實在妙得很,隻不過我曾經在一本書上看見過。你說的每一個字都在上面。”
那牧師聽了後不高興地回答說:“我的講詞絕非抄襲!““但是那書上確是一字不差。”“那麼你把那本書借給我一看。”牧師無可奈何地說。
於是,過了幾天,這位牧師接到了馬克・吐溫寄給他的一本書――字典。
鳳凰壽,百鳥朝賀,惟蝙蝠不至。鳳責之曰:“汝居吾下,
何踞傲乎?”蝠曰:“吾有足,屬於獸,賀汝何用?”一日,麒
麟生誕,蝠亦不至,麟亦責之。蝸曰:“吾有翼,屬於禽,何
以賀?”麟、鳳相會,語及蝙蝠之事,互相慨嘆曰:“如今世
上惡薄,偏生此等不禽不獸之徒,真個無奈他何!”
澳大利亞廣播公司8月28日消息,法國西部城市一棟公寓的一個房間裡,電視機前面的床上平放著一個人的完整骨骼,千萬不要以為這是什麼人體模型,它可是貨真價實的人的骨骼。這具骨骼的主人已經在兩年前就“魂歸西天”了。
沒有人知道這個人的具體情況,更不會有人知道這位年僅57歲的中年人是怎麼死去的。如果不是公寓管理人員認為這位死者已經太久沒有繳房費而來催繳房費的話,或許沒有人知道這個房間的主人已經不在人世,隻留下了一具光溜溜的骨骼。
從前,有個主人用藕來招待客人,他把藕梢切下來端出去請客人吃,卻把好的那段藕留在廚房裡。這事被客人發現了,便故意對主人說:“我常常讀詩,曾經讀到過這樣的詩句:‘太華峰頭玉並蓮,開花十丈藕如船。’過去,我一直懷疑這詩句寫得不真實,哪有像船那麼長的藕呢?今天,我才相信了這詩句寫得真。”
主人問他:“為什麼呢?”
客人說:“你看這藕,藕梢在這裡,可是藕屁股那一段不是還在廚房裡嗎?”
一位年輕人熱戀著一個漂亮的女郎,他很想向她求婚,可是由於他身體那部份發育不全,他有點自卑,所以不敢開口。有一天晚上,他帶她到一個很黑暗的地方,把那個放在她手裡看她有什麼反應,她說:“對不起,我不抽煙的。”
法官以怪異的眼光注視著被告說:“你被控強暴一位女士的遺尸達五次之多,你還有什麼可說的?”
被告站起來答辯:“第一、庭長,我隻來了三次而不是五次。第二、 那不是什麼女士,她是我妻子。第三、我怎麼知道她己經死了,她一向都是那個樣子的。”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