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藝術家,一個律師,一個電腦學家在一起討論情人的價值。
藝術家描述道:“和情人幽會時,非常害怕戀情暴露產生丑聞,但也因此帶來了強烈的興奮和震顫。”
律師評論說:“情人會給當事人帶來內疚感、引起離婚、敗壞名譽……太多麻煩了,不值得。”
電腦學家得意地說:“這是我經歷過的最棒的事了,我老婆想我一定是和情人在一起,我的情人想我一定是和我老婆在一起,而我就可以花整夜的時間和電腦在一起了。”
一位女顧客走進照片沖印店,問營業員:
“我的照片可以放放大嗎?”
“當然可以!”
女顧客:“多少錢?”
營業員:“十元。”
女顧客:“我不要求全都放大,隻要求把眼睛放大,是不是可以便宜一點兒啦?”
在裡約熱內盧,一個坐在出租車裡的外地旅客問司機:“聽說,你們這裡的司機開起車來車速驚人,可是卻很少出事故。這是什麼原因呢?”“這很簡單。”司機說,“我們這裡技術不高的司機早已在車禍當中死去了。”
一位能言善道的牧師在教堂內歌頌造物主的偉大。末了,他向在場的信徒們發問:“你們有誰敢說天下有哪件事物不是造物主最完美的杰作?”
牧師靜待回音。突然,有位駝背的信徒自教堂的一角緩緩站起來向牧師請教:“依您看,我這個駝背怎麼樣?”
牧師不假思索地告訴他:“那是我見過駝得最完美的一個背,不論在曲線或造形方面,都堪稱是上帝最完美的杰作。”
“媽媽,您疼愛我嗎?”
“那當然!”
“那你為什麼不跟爸爸離婚而和那個賣糖果的人結婚?”
飯廳內,一個異常謙恭的人膽怯地碰另一個顧客,那人正在穿一件大衣。
“對不起,”他問,“請問您是不是讓・皮埃爾先生?”
“不,我不是。”那人回答。
“啊。”他舒了一口氣,“那我沒弄錯,我就是他,您穿了他的大衣。”
小王:我慘了,昨日見一老頭,當街與我女朋友擁抱!
老張:可恨,你出手了嗎?
小王:我當時頓時火冒三丈,過去拳打腳踢,老頭奄奄一息說“我是她爸爸!”
甲:“把舊日的羅曼史講給老婆聽,恐怕沒有比這更傻的了。”
乙:“不,更傻的是把新近的羅曼史講給老婆聽。”
“我們玩動物園的游戲吧!”6歲的卡爾對媽媽說。“怎麼玩呀?”“很簡單,我當小猴,你當游客,喂我果凍、花生和巧克力。”
如何好好地分手?
有過愛情經驗的人常說,相愛簡單,相處難,但是分手更難!甚至歌星任賢其受歡迎的歌,「心太軟」,多少也表示這種心境。很多時候很多人都知道,感情一旦消失,也不願意再付出友情關愛時,企圖以理性說服對方分手的困難度相當高,因為愛情是種依戀行為與情緒混合,不是理性的手段可以解決的,就溝通心理而言,越想說服對方,對方的反對態度不想分手的程度,反而愈來愈激烈,這種反效果在心理學上,我們稱之為「布美蘭效果」現象,原因大多有三種:
因為你的說詞,使對方覺得如果接受你的分手,你會就會得到明顯的好處。對方總是問你提議分手,是否找到更好對象?還是得到什麼好處?如果你針對對方的弱點與自尊強烈批評,對方感到痛苦就會反擊不接受說服。通常不耐煩地或者無情地批評對方的弱點,比如說對方不成熟,物質與志氣缺乏等等傷人語字,使得對方防衛機制啟動,對方當然不接受。因為提議過於絕情,使得對方選擇范圍被限制住,反而引起反駁與質疑。分手的提議不能不提,但也必須給對方合理的理由,一味地不要對方知道,反而引起好奇心,叫人不要看,人總是偏偏想看的心理反應。分手談判時,「布美蘭效果」現象必然出現,但如果想以此反過來利用,以相反方式說服對方,不一定有用,遇到人格偏執依戀的人(如電影上的致命吸引力女主角),反而偏執回應,對方總是以各種方法挽回,期能回心轉意,麻煩反而更多,所以當必須說服對方時,不管分手理由多充分,不能過於專橫方式,強叫對方接受。
很多人的問題是,分手這種講不清楚的事,乾脆不說就跑,這通常也行,但那天被不幸地找到,事情並沒有解決,除非結婚或者對方因時間而死心,但根據經驗,想用時間解決是不可靠的方式。有時對方依戀程度很深,報復心強烈時,不得不好好處理,陳靖怡的下場就是教訓!
當你決定分手時,必須清楚沒有後悔的成份,以下是建議:
漸進疏遠過程:
兩人談戀愛必要條件,相處環境與條件必須相同最佳,所以欲打破愛情的鎖鏈,首先就得使這種相同點不同,改變工作地點與等學校畢業,對方客觀條件改變,兩人差異處愈多,沒有共通話題,激情過後在愛的順序來說,會漸進變成為友愛或友情。
這也是俗稱的時間可以改變一切的漸進作法。缺點是不太可靠與時間過久。
電話談判法:
通常分手是難以啟齒的,況雜混著不快與憤怒情緒,如果雙方見面,這些情緒透過表情與語言,傳達更快,根據心理學研究,僅憑聲音可以減少不快與憤怒程度,但見面就反而不利這種掩藏,所以透過電話會比較好,如果是用電子郵件或信件,留下証據更麻煩。但必須小心布美蘭效果。
理性排除法:
通常戀愛是激情居多,也就是有生理激起的因素成份,如果能排除這些因素,就能解脫。以人的理性自尊心來運用,以攻擊方式主動出擊,使自己變成不可愛或者對方討厭的人,比如在對方忙於工作或學業時,無理地要求以激情時期的完全相處時間與專注,或者打扮行為反常,使對方與你出游時無法符合社會面子,對方絕對會自動分手。雖然你必須小心如此作的後果,但是這種方式的效果最快。
分手時,如非必要,千萬不要單獨與對方相處,選定明亮公共之大型場合,如速食店、火車站、百貨公司、7-11前,我有一個學生建議到海霸王談判,意思是到了,但是也太扯了吧!到那種火鍋店談分手,好像周星馳的黑社會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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